(一)学科核心素养内涵
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建构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
1.语言建构与运用
语言建构与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语言经验,发展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2.思维发展与提升
思维发展与提升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促进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
3.审美鉴赏与创造
审美鉴赏与创造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
4.文化传承与理解
文化传承与理解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拓展文化视野,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重要的思维工具;语言的发展与思维的发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文化获得的过程。语言文字及其作品是人类重要的审美对象,语文学习也是学生审美能力和审美品质发展的重要途径。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的。
(二)目标要求
学生通过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活动,在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几个方面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为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语言积累与建构。积累较为丰富的语言材料和语言经验,形成良好的语感;在已经积累的语言材料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在探究中理解、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基本规律。
2.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凭借语感和对语言运用规律的把握,根据具体的语言情境和不同的对象,运用口头和书面语言文明得体地进行表达与交流;能将具体的语言文字作品置于特定的交际情境和历史文化情境中理解、分析和评价。
3.语言梳理与整合。通过梳理与整合,将积累的语言材料和学习的语文知识结构化,将语言经验逐渐转化为具体的学习方法和策略,并能在语言实践中自觉地运用。
4.增强形象思维能力。获得对语言和文学形象的直觉体验;在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活动中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自己对现实生活和文学形象的感受与理解,丰富自己的经验与语言表达。
5.发展逻辑思维。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阐述自己的发现;运用基本的语言规律和逻辑规则,判别语言运用的正误,准确、生动、逻辑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认识;运用批判性思维审视语言文字作品,发现与探究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形成自己对语言和文学的认识。
6.提升思维品质。自觉分析和反思自己的语文实践活动经验,提高语言运用的能力,增强思维的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
7.增进对语言文字的美感体验。感受语言文字独特的美,增强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感情。
8.鉴赏文学作品。感受和体验文学作品的语言、形象和情感之美,能欣赏、鉴别和评价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位。
9.美的表达与创造。能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审美体验,表达自己的情感、态度和观念,表现和创造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讲究语言文字表达的效果及美感,具有创新意识。
10.传承中华文化。通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其作品,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体会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和人文精神,增强文化自信,理解、认同、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11.理解多样文化。通过学习语言文字作品,懂得尊重和包容,初步理解和借鉴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精华。
12.关注、参与当代文化。关注并积极参与当代文化传播与交流,在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坚定文化自信,提高社会责任感,增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使命感。